关于简化护照旅行证办证材料和程序的通知
2018-12-29 15:19

  为进一步提高领事窗口服务质量,便利中国公民在海外生活,根据国内要求,驻马来西亚大使馆领事部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旅行证简化材料和程序,具体安排如下:  

  一、凡是持中国护照已在马来西亚连续停留达180天的中国公民,如遇护照过期、有效期不足一年、签证页即将用完、面容变化较大、护照遗失、被盗或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,均可选择就近使领馆通过“网上预约”申请护照换补发,并根据我馆网站领事部微信公众号 “马来西亚领事通”上公布的办证须知准备申请材料。  

  二、换补护照时无法提供在马长期签证证明的,可选择提供下列任何一种材料作为证明:在马居留证件、本人在马医疗卡、银行对账单、缴纳房租发票、固定电话和水气账单(以上单据均应有申请人姓名和在马居住地址)、工作单位证明信、学校录取通知书、就读证明、依亲亲属的长期签证和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(如结婚证、出生证等)。  

  三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或旅行证,父母一方陪同其前往领事部递交申请即可。如果该儿童的父母一方为外国国籍,为便于判定儿童国籍,建议由儿童的中国籍父母一方陪同前来  

     

  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  

   2018年12月29日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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